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我爱我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12月15日,我爱我家发布公告称,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我爱我家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公告显示,全资子公司杭州我爱我家与交通银行杭州城北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杭州我爱我家因经营需要向交通银行杭州城北支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为保障上述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实现,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由公司为杭州我爱我家上述2,000万元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交通银行杭州城北支行于2020 年12月15日签订了《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发生后,截至本公告日,在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公司对杭州我爱我家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未超过该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上述担保发生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1,578.03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6.86%。

关键词: 我爱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