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相关议案 潞安环能对外投资设立公司
8月7日消息,潞安环能(601699)发公告称,2020年8月7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山西能源开发与高效利用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议案》。按照公司“十四五”确立的“一核两翼四驱动”发展战略,为巩固提升煤炭主业支撑地位和发展质效,加快智能化矿井建设,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公司拟与太原理工技术转移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山西能源开发与高效利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新公司注册地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200万元,持股60%;太原理工技术以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800万元,持股40%。新公司业务范围为:矿山机电设备、矿山仪器仪表、矿山物联网设备、矿山机器人、矿山救援装备、节能环保装备设计、生产、销售、维修及服务;智慧矿山系统开发生产;计算机软件开发与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高分子材料研发及销售;矿山安全领域及开采领域的咨询评价、技术服务、工程承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与太原理工技术具体出资额度和股权比例,以拟作为出资的无形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评估结果低于太原理工技术所认缴的出资额,低于部分由太原理工技术以货币资金补足;评估结果高于太原理工技术所认缴的出资额,高出部分列入新公司资本公积。
双方认缴出资额在新公司注册登记后一年内全部缴足。若太原理工技术未能在缴纳时限内办理完成无形资产转移手续,则以现金补足认缴出资额。
本次投资的目的、风险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公司的设立有利于促进公司携手太原理工大学“产研学”联合,在煤炭绿色开采、能源高效利用等领域,开展系列技术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更好地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绿色开采、智能化矿井建设,有效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同时,设立新公司符合国家《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283号)文件精神,旨在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促进公司煤炭主业高质量发展。
新公司的业务可能受到科研失败、知识产权、经营管理等方面风险因素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和市场情况,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提高经营效率,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关键词: 潞安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