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虚减财务指标 中兵红箭被判赔偿投资者
1月7日晚间,中兵红箭发布公告,撤回了对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虚假陈述索赔案一审判决的上诉,并向投资者进行赔款。
湖南省律协宣联委副主任、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研律师认为这对中兵红箭的投资者而言是有利消息,他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针对中兵红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已经有了第一批生效的判决,根据同案同判的原则,后续涉及中兵红箭投资者索赔的案件,均可以参照已经生效的判决作出处理。”
虚增虚减财务指标被判赔偿投资者
2018年11月2日,中兵红箭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中兵红箭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2015年12月,中兵红箭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四家客户的相关经济业务确认为销售收入,并于2016年冲回,合计导致2015年度虚增收入1864.79万元,虚增利润1586.46万元。二、2014至2015年中兵红箭少计提坏账准备93.7万元、1144.43万元,2016年多计提555.99万元,按追溯调整计算,导致中兵红箭2014年至2015年虚增利润93.7万元、1144.43万元,2016年虚减利润555.99万元。根据长沙中院此前已经下发的一审判决,中兵红箭对原告承担因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85%的责任。中兵红箭按长沙中院一审判决的情况计提负债992.43万元。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高院)裁定,对不需要向投资者赔付的7个案件,驳回中兵红箭上诉请求。此外,中兵红箭与2名投资者达成调解并签署民事调解协议,将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调解金计4.63万元。同时,中兵红箭对洪江涛、雷科伟等38人的案件向湖南高院提出撤诉申请,并将按照长沙中院于2019年作出的一审判决情况给予上述38名原告赔付。目前中兵红箭收到湖南高院同意撤诉民事裁定书13份,合计应赔付金额85.63万元。截至2020年11月,长沙中院共开庭审理所涉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465宗,原告诉请索赔金额合计5468.74万元。
天眼查APP数据终端显示,截止2020年11月末,中兵红箭涉及201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相关案件。其中,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为2020年8月喀什中汇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长沙中院起诉中兵红箭。在该案中,喀什中汇直指中兵红箭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要求赔偿其投资损失,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涉诉金额总计2408.65万元。
多名律师发起第二轮征集工作
参与第一轮征集工作的刘研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针对中兵红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已经有了第一批生效的判决。这是我们在第一轮征集工作中取得的最大胜利,对中兵红箭的投资者是一个有利消息。当前,长沙中院还有大量涉及中兵红箭投资者索赔的案件在排队等待处理。我们相信,在已有生效判决作为参考的基础上,长沙中院后续审理的同类案件会加速出具判决。我们相信,受到已有生效判决的鼓励和鼓舞,后续还有投资者会提起诉讼,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研律师还表示:“现在,我们已经开始了第二轮征集工作。当前,诉讼有效时间已经过半,我们真诚希望广大投资者保留相关证据,抓紧诉讼时间。根据法院一审判决情况,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有买入中兵红箭并在2017年8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起诉中兵红箭进行维权索赔。我建议,投资者通过券商妥善保留交易记录,将姓名、联系电话、交易记录发送至有资质、有经验的律所,积极参加征集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除了刘研律师之外,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保平律师等也在公开征集第二轮投资者诉讼事宜。齐程军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现在有了湖南高院的判决背书,中兵红箭或将不再针对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提起上诉,考虑到诉讼成本,公司极有可能直接提出调解,投资者索赔或将进入快车道。现在还没有提起索赔诉讼的中兵红箭投资者切莫错过索赔的最好时机。”
《证券日报》记者就以上情况拨打中兵红箭董秘办,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律师发起征集工作是他们的权利,我们不做评价。”在问及中兵红箭是否考虑继续上诉时,对方表示:“不会考虑再次上诉的事情,我们就直接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记者 肖伟)
关键词: 中兵红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