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安泰发布债务重组公告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2月11日晚间,ST安泰公告称,公司原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有7.95亿元本金及利息等债务逾期。近日,公司接到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钢铁”)之全资子公司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炼公司”)通知,根据《山西省民营企业纾困基金设立方案》的相关要求及安泰专项纾困基金的设立安排,冶炼公司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以3.54亿元的竞拍价格取得了长城资产对公司的不良债权。

公告显示,冶炼公司与长城资产近日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长城资产将其对公司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了冶炼公司。

冶炼公司根据《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贷款债权后,将成为公司该笔债务的新债权人。为协助公司尽快解决上述逾期债务,冶炼公司在承接上述债权后拟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

本次债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冶炼公司受让上述不良债权后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能够及时解决公司的逾期债务问题,同时,冶炼公司为公司豁免部分债务,豁免的相关本金和利息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增加公司的净资产,有利于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记者 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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