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美造假案被曝 对其审计机构处罚出炉
ST康美造假案被曝出后,其相关方动态一直备受市场关注。记者自中国证监会官网获悉,近期证监会对ST康美的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下称“正中珠江”)的处罚正式出炉。
证监会官网显示,正中珠江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正中珠江出具的康美药业2016年至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2016年和2017年年报审计期间,正中珠江未对康美药业的业务管理系统实施相应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三、正中珠江对康美药业2016年财务报表的审计存在缺陷;四、正中珠江对康美药业2017年财务报表的审计存在缺陷;五、正中珠江对康美药业2018年财务报表的审计存在缺陷。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证监会决定对正中珠江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425万元,并处以4,275万元罚款;对杨文蔚、张静璃、苏创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刘清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历史信息显示,ST康美财务造假一案曾震惊市场。记者自天眼查APP获悉,由于长期、系统实施财务欺诈,ST康美已于2020年5月13日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相关涉嫌犯罪行为人员已经被移送司法机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12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或者在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10月15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10月1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天眼查APP显示,ST康美成立于1997年,是以中药饮片生产、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为主导,集药品研发、生产及药品、医疗器械营销于一体的医药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方面,ST康美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48.5亿元178.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48.7亿元到178.7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级市场方面,近期ST康美曾有过连续下跌,最新股价已跌至2元/股附近。有分析人士表示,如今投资者愈发理性,价值投资观念已得人心,如果有公司信誉受损,可能会影响自身的盈利能力和公众形象,也会使公司股价充满更多的不确定性。对于当下关注ST康美股价走势的普通投资者来说,还需注意风险,谨慎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