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美再发提示公告 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月22日,ST康美再发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公告,称公司预计2020年末公司净资产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自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康美在风险提示中称,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051,527.40万元,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448,000.00万元到-2,992,0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2,403,000.00万元到-2,937,00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目前ST康美2020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1年4月28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前,ST康美曾在4月17日发布过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更正后预计2020年度净亏损约为244.8亿元到299.2亿元,扣非后净亏损约为240.3亿元到293.7亿元。上交所对此火速下发问询函,要求ST康美结合相关会计准则,以及存货等各减值资产具体情况,说明公司资产减值测算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参数选取及依据,并在此基础上充分论证减值计提金额是否准确、恰当。此外,上交所还请ST康美结合目前民事诉讼索赔的进展情况,审慎评估对公司经营财务的影响,说明计提或有诉讼费用的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充分提示相关诉讼风险。
历史信息显示,ST康美财务造假一案曾震惊市场。记者自天眼查APP获悉,ST康美已于2020年5月13日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由于长期、系统实施财务欺诈,ST康美相关涉嫌犯罪行为人员已经被移送司法机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12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或者在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10月15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10月1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关于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的进展,ST康美4月17日公告称,4月8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称接受了黄梅香等56名权利人的特别授权,向广州中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公司将积极应诉,做好与广州中院的沟通工作,妥善安排诉讼相关事务。ST康美表示将做好与广州中院的沟通工作,妥善安排诉讼相关事务。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眼查APP显示,ST康美成立于1997年,是以中药饮片生产、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为主导,集药品研发、生产及药品、医疗器械营销于一体的医药上市公司。
有分析人士表示,如今投资者愈发理性,价值投资观念已得人心,如果有公司信誉受损,可能会影响自身的盈利能力和公众形象,也会使公司股价充满更多的不确定性。对于当下关注ST康美股价走势的普通投资者来说,还需注意风险,谨慎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