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上市公司利福国际发布公告 8月注销及剔除计划股份
2022年8月7月,港股上市公司利福国际(01212.HK)公告,要约人与公司联合宣布,于2022年8月1日,要约人要求董事会向计划股东提呈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6条的计划安排将公司私有化之建议,建议涉及(i)注销及剔除计划股份,以现金作为代价向于计划记录日期各计划股东就每股已注销及剔除之计划股份支付注销价;(ii)公司已发行股本将透过向要约人配发及发行与已注销及剔除之计划股份数目相同之入账列作缴足之新股份,以恢复至紧接注销及剔除计划股份前的数额,而公司账簿内因上文(i)所述已发行股本削减而产生的进账额将用作支付以入账列作缴足方式配发及发行予要约人的新股份;及(iii)撤销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要约人的董事为刘銮鸿、刘今蟾及刘今晨。
根据建议,倘计划获批准及落实,计划股份将予以注销及剔除,而于计划记录日期的各计划股东将有权就每股已注销及剔除之计划股份收取现金注销价5.00港元作为代价。
按每股计划股份5.00港元的注销价以及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已发行376,818,208股计划股份,并假设于计划记录日期当日或之前将不会进一步发行股份,实施建议所需的最高现金金额约为18.84亿港元。
每股计划股份5.00港元的注销价较股份于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3.080港元溢价约62.34%。
要约人根据及按照计划就注销价以现金于计划记录日期向计划股东付款的责任须由要约人履行。要约人拟通过JPMSG于确定资金期向要约人授出非循环贷款用作拨付建议所需的现金。
独立董事委员会已成立,就建议及计划的条款是否公平合理,以及是否在法院会议上投票赞成计划及在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建议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亦将在获得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后获委任,就建议和计划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在独立财务顾问获委任后,将进一步发布公告。
利福国际为香港领先的实体百货店经营商,惟收入自2019年起处于下滑,仍难见任何复苏迹象。集团一直努力优化营运,进行促销来刺激本地销售。尽管集团2021年的总销售收入相较2020年上升了9.9%,但亦只是2018年总销售收入的53.3%。
利福国际表示,继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作出公告公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4.75亿港元的亏损,要约人预计投资者对公司的兴趣将维持薄弱,股份交投将继续淡静,股价表现将相对疲弱。因此,公司看来难以在短期之内凭著上市地位从股票市场募资。鉴于要约人认为股份成交量及股价表现短期内不大可能有任何显著改善,建议将有助公司降低与维持其上市地位相关的行政开支及管理资源。建议亦可为集团作为私营实体提供更多灵活性,在制定及实施长远策略或寻求其他商机方面不会因在联交所上市而受到监管限制及合规责任,亦无需关注短期市场反应。
今日,利福国际复牌,盘中一度涨超49%。(何家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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