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六项措施打消干部“敢为”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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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11条正面清单和6条负面清单

建邺六项措施打消干部“敢为”顾虑

2月9日,建邺区发布《关于落实“四敢”要求深化运用容错纠错机制的六项措施》,明确工作原则和认定方法,率先制定11条正面清单和6条负面清单,既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又严明纪律规矩划出“红线”。

近期,建邺区发布《关于聚焦“两个建成”争当“四敢”表率,推动建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支持鼓励“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4个方面,共推出24条举措。其中,在鼓励“干部敢为”方面提出要“旗帜鲜明激励保护真抓实干有贡献、奋发作为有成效的干部”,从提升“敢为”能力、重用“敢为”干部、打消“敢为”顾虑、包容“敢为”失误等方面明确了8条措施。为抓好贯彻落实,再次细化了“关于落实‘四敢’要求深化运用容错纠错机制的六项具体措施”。

容什么错、谁来容错、结果如何运用,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核心问题和关键环节。

哪些错误能容?措施指出,对因客观原因导致失误错误的五种情形,予以免责;对造成一定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六种情形,视情减责。这也将以往重点关注不良后果,改为对当事人失误错误的内外部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对在干事创业中存在失误错误问题的处置根据形势的变化,时移世易,避免僵化和教条。

举例而言,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在推进改革、创新创业、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者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预期效果的,予以免责;在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工作中,为方便群众,改善民生或提高效率,创新方式方法出现一定程序瑕疵的,可予以减责处理。

哪些错误不能容?措施提到,对行为触及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红线的六种情形,比如: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生态环境损害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正常情况下未履行“三重一大”等民主决策程序,未经科学合理论证,盲目决策;假公济私谋取不正当利益;失误错误发生后,不如实报告情况、敷衍塞责、推卸责任,弄虚作假等情形,坚决予以追责问责,不予容错。这也进一步强调了容错机制是有条件、有原则的,容错机制是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尚方宝剑”,但容错并不是“免责金牌”,必须在法律法规、纪律规矩、严格监督的基础上开展。

据悉,建邺区纪委还将陆续出台相关制度,不断深化“四敢”要求,逐步形成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基础,事前有容错纠错、事中有澄清正明、事后有回访教育的全覆盖工作体系,切切实实让党员干部都能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同时对不担当、不作为的“躺平式”干部,也将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依纪依法严肃处置,通过一系列“组合拳”,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建邺高质量发展再添助力。

关键词: 贯彻落实 决策部署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