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脸视频被判侵权 “AI”合成法律边界在哪儿?|天天简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金陵晚报/紫金山新闻记者张源源
在小程序中上传一张自己的照片,就能自动替换模板视频中国风造型人物的面部,生成一段新的视频……但在有趣的“AI换脸”背后,隐藏多项法律风险。7月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侵犯肖像权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小程序运营公司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小林是一名短视频博主,拥有一定数量粉丝,日常会通过账号发布自己的国风造型短视频。2021年,小林通过账号发布了一段短视频,视频中她古风妆容,身着汉服出镜。不久后,她在“AI视频换脸”小程序中发现,自己这个视频的外部形象居然被拿来做成了视频要素合成模板。用户可以通过该小程序上传个人照片,将视频模板中的人脸替换为自己照片中的脸,形成脸部特征不同而其他内容完全相同的新视频。用户付费成为会员后,可以解锁全部视频模板并高清无水印导出新视频。
小林认为,“AI视频换脸”微信小程序的运营公司侵害其肖像权,于是诉至江北新区法院,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被告公司辩称,视频模板由用户自行上传且免费使用,小程序收取工具费用,而且该小程序已因违反平台运营规范被封禁下架,运营时间短,盈利不足万元。
法院认为,小程序实质上是基于人工智能的人体图像合成技术。原视频中,小林以古风妆容并着汉服出镜,但通过面部形象、体貌特征等能够对其主体身份进行识别。换脸后的新视频中,人物的面部特征发生变化,但对比原视频素材,仍能通过未被修改的衣着服饰、肢体动作及相应的场景细节,识别出该身体形象对应的主体是原告。
法院指出,可识别性是肖像的核心特征,除面部形象外,任何可以被识别为特定主体的外部形象都属于肖像的保护范围。因此,无论是对于原视频中对应的身体形象,或是案涉视频要素模板和“AI换脸”后视频中对应的身体形象,原告小林均享有肖像权。
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含有原告肖像的视频存储在微信小程序中作为可供用户选择使用的合成视频要素模板,属于利用AI信息技术手段编造或者伪造他人肖像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结合被告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及后果,综合考量原告的网络知名度及商业价值等因素,江北新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被告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履行了义务。
“AI换脸”是一项近两年才为大多数人所接触的新技术,在带来新奇体验的同时,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也逐渐引起关注。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大数据团队律师高迪指出,近年来,高级AI技术不断演变,深度图像模型应用越来越多。肖像权作为人格权之一,是自然人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民法典将肖像权独立成章,扩大了对肖像权的保护范围、保护力度,判决厘清了技术的法律边界,为“AI换脸”技术的应用提供了合规参考。
“AI技术不断发展,公众使用越来越容易,为满足人们猎奇、美颜、社交等不同需求,应用场景也越来越多。但‘AI换脸’背后暗藏不少法律风险,除了会被用于娱乐和恶搞之外,还可能会被不法分子用于制作色情影片、虚假新闻、诈骗犯罪等。杭州检方近期也公布了一起利用这一技术制作淫秽视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例。”高迪告诉记者,“AI换脸”技术使肖像权的保护问题复杂化,我国相关立法已经注意到此类问题。《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继出台,明确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提供服务可能导致公众混淆或者误认的应当进行显著标识。高迪建议,技术在不断发展,为有效防控风险,还应当将行业自律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尤其是行业和监管部门要加快技术升级,研发相应的“换脸”检测技术,加快建立人工智能算法安全评级体系,解决相关技术滥用问题。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