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设置20个集中燃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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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报网讯 (记者 朱静) 1月18日,我市召开2023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新闻通气会。
根据《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相关区政府(管委会)规定,2023年南京市禁放区内继续实行禁放、禁售烟花爆竹政策,即:玄武、秦淮、建邺、鼓楼、雨花台、浦口区和江北新区全域,栖霞、江宁、六合、溧水、高淳区部分区域,禁止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记者同时从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在非禁放区域内设置了20个集中燃放点,疏导主城区燃放需求。
为认真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我市突出打击整治。1月10日,雨花台警方根据线索,发现某文具店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经进一步追查源头,在鼓楼区建宁路河图文化广场某文具店抓获尹某等4人,在两处仓库收缴摔炮、擦炮、仙女棒、“加特林”等各类烟花爆竹产品34种600余箱。经查,尹某为牟利,从安徽郎溪多个烟花爆竹经销商处购买大量烟花爆竹运至我市,销售给我市多家文具店。目前两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共查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刑事案件4起8人,查处违规燃放、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政案件22起24人,收缴烟花爆竹1700余箱,有力堵住了烟花爆竹非法流入禁放区域。春节期间,我市将加强值班备勤,及时应对火灾、人身伤害和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置,全面做好保障工作。
为充分回应市民群众燃放需求,突出“安全过年、喜庆过年”主题,我市在栖霞、江宁、六合、溧水、高淳区的非禁放区共设立了20处集中燃放点,引导禁放区有需求的市民前往燃放。
“我市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服务保障。在各集中燃放点部署公安、应急、城管等执法力量和消防救援、医疗救护等保障力量,及时应对处置火灾、人身伤害、矛盾纠纷、交通拥堵等情况。在进入集中燃放点的入口、燃放点周边安放指示牌,悬挂安全燃放提示标语,设置必要的停车区域,加强车辆和人流引导。二是加强安全保障。提前对集中燃放点及周边区域加强防火防爆安全检查,清除易燃可燃物品,及时平整场地,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三是加强供应保障。在集中燃放点周边合理设置烟花供应点,加强供应保障,尽量满足市民燃放需求,并加强流动兜售非法烟花爆竹的执法查禁,保障群众燃放安全。”市禁放办相关人士表示。
该人士特别提醒,春节期间,我市将提升巡查整治密度和力度,继续严查禁放区违规燃放行为,继续严打非法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全市查禁违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全市查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2350。“此外,通过网络平台团购烟花爆竹涉嫌违法。烟花爆竹具有爆炸危险性,必须持合法证照专营。利用微信朋友圈、抖音、快手、美团、淘宝、拼多多等网络平台发起团购烟花爆竹,通过寄递送达,以及在外地购买并利用私家车携带烟花爆竹进入我市禁放区燃放,危害公共安全,都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在非禁放区燃放时,应选择无可燃放物的空旷场地,避开易燃易爆、文物保护、山林和草堆等重点保护单位和部位。在设立的集中燃放点燃放时,现场购买、现场燃放完毕,不要用私家车运输,尽量避开高峰时段,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疏导。”该人士表示。